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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是公司高阶主管,晚上竟成暗巷站壁女郎!揭秘二十多年前“东电OL杀人事件”

来源:网络 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23   浏览次数:432

死者渡邊泰子的雙面人生,令外界無法理解。(圖/翻攝自youtube)

死者渡邊泰子的雙面人生,令外界無法理解。(圖/翻攝自youtube)

東京涉谷區充滿愛情旅館的圓山町,除了愛情旅館,周圍更林立不少夜總會、俱樂部,可以說就是個尋歡作樂的地方。


1997年3月19日,一名女子的遺體被人發現陳屍在圓山町的一棟公寓內,死者為在東京電力擔任企劃部經濟調査室副長的渡邊泰子(當時39歲)。經警方調查,8日夜裡,渡邊泰子在案發地點與認識的男子會面結束後,不久便行蹤成謎,直到11日才被人發現遺體,因此該事件才被後人稱為「東電OL殺人事件」。

被害者被人發現時,身著藍色套裝、米色大衣,遺體倒臥在房間的中央。雖然衣服未見凌亂,但警方從現場遺留的一個錢包中所剩無幾的現金判斷,推斷是某人索錢不成憤而勒死被害者,因此警方初期便朝這個方向去搜索了。

可疑的第一發現者

遺體的第一發現者,是在命案公寓旁開設尼泊爾料理的男性店長,而他與命案公寓的屋主彼此熟識。也因為這份關係,所以這位開料理店的店長,就被屋主受託成為該棟公寓空房的管理人。據說,在遺體發現前幾日,店長就曾因為房間的窗戶與玄關未上鎖,而從外瞧見有女性睡在命案公寓的房間中。

店長覺得十分可疑,於是決定隔日登門探個究竟,不料一進門,卻發現那名女子倒在房內,於是趕緊通報給警察。法醫從死者胃裡殘留的食物推斷,死亡時間應該是在8日深夜至9日凌晨這段期間。

抓錯兇手,釀15年冤獄

警方決定以住在附近,且與被害者有過關係的尼泊爾人為中心來調查。殺人事件發生後的2個月,警方逮捕了一樣住在案發公寓附近,從事餐飲業的30歲尼泊爾籍男子 – Govinda Prasad Mainali(ゴビンダ・プラサド・マイナリ,以下簡稱Govinda),並以強盜殺人「再逮捕」他。會說「再逮捕」是因為Govinda其實先前早就因為非法滯留日本,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,緩刑3年了。

儘管被逮後,Govinda一直強調自己與這件事無關,一審也因罪證不足而被判無罪,但後來卻被東京高等法院上訴定罪,原因是因為發現新的「關鍵性DNA證物」,所以直接逆轉裁判,變成無期徒刑。2003年,雖然Govinda想再上訴,但卻被法院給駁回,無奈只能到橫濱監獄蹲苦牢,而這一蹲就是蹲了15年。不過,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這件命案最後卻出現了戲劇性的發展,直接從有罪變無罪,儼然成為一樁冤獄……。

渡邊泰子的兩種面貌:早上是OL、晚上是妓女

 死者渡邊泰子的雙面人生,令外界無法理解。(圖/翻攝自youtube)

死者渡邊泰子的雙面人生,令外界無法理解。(圖/翻攝自youtube

渡邊泰子是菁英家庭出生的孩子,父親畢業自東大,並任職於東京電力,母親則是日本女子大學畢業,所以渡邊泰子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。長大後的她,果然不負眾望,考進慶應大學經濟學部,並以優秀的成績畢業。畢業後與爸爸一樣,進入大公司東京電力擔任企劃部經濟調査室副長,年薪千萬起跳。

原本有著令人羨煞的人生,但身為人生勝利組的渡邊泰子,下班後卻喜歡外接Case,不過這Case不是一般的工作,而是賣淫。經警方調查,渡邊泰子平日下班後,習慣到圓山町附近攬客,之後再與客人到附近的愛情旅館從事性交易。早上是OL、晚上是性工作者,據說當時渡邊泰子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樣貌被揭穿後,還引起了許多社會大眾的討論。

事發後,開始有不少人去探討,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,為何這樣一位看似平凡,沒欠錢也沒被人脅迫的女子,下班後還跑去從事賣春活動?因此像是一些紀實作品,例如:佐野眞一的《東電OL殺人事件》、《東電OL症候群》,或是小說,桐野夏生的《異常》,以及前面提到的《戀之罪》等電影,都曾去探討、推測渡邊泰子的心境。因此開始有了這幾種說法:

第一、也有一些日本網友整理資料後,發現渡邊泰子的父親在她20多歲時,不幸罹患上了癌症,最後以52歲這樣的中壯年年紀去世。渡邊泰子因為受不了父親過世的打擊,因而得了厭食症,最後住進醫院。不過出院後,心靈依舊未被治癒,所以身心陷入絕望的她,只能透過每晚與不同男人發生性關係來滿足內心的空洞。

第二、如前述,渡邊泰子畢業後,就職於與父親一樣的東京電力,入社後的她致力於研究電力事業對於經濟發展的相關影響研究,而會選擇研究這一領域,是為了繼承父親的遺志。原來渡邊泰子的父親,生前極力反對「原子能發電」,所以致死前也一直從事相關的研究。最終,繼承父親遺志的渡邊泰子完成研究後,將所有的研究結果寫成了一篇「指摘原子能發電危險性」的報告書。不過據說這本報告書帶給上頭不小的壓力,所以上頭開始給渡邊泰子施加壓力,最終因為受不了職場上的壓迫,所以情緒崩潰而跑去從事賣春活動。

不論哪一種推測才是正確的,因為被害者早已離世,所以渡邊泰子這謎樣行動的真相,恐怕永遠沒有人知道了。

喚起女性的共鳴

東電OL殺人事件發生後,除了引起媒體關注外,當時社會上的不少女性也同樣提出了反響。因為當時的日本社會上,還是處於一個封建的男尊女卑社會,人們會期望女性能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行動,例如:在外得表現得像個端莊的好女人,在內得表現得像個好媽媽、好太太,但其實有不少女性都像渡邊泰子一樣,擁有不同的2種面貌,可能不一定是想當妓女,只是不願意順從這社會給予的框架。

受到這件事的啟發,有些評論家也開始嘗試以女性的視角去探討職場霸凌、性騷擾等議題。因此事發後,當時有不少女性會到案發地點獻花給被害者。

當時還年輕時的Govinda。(圖/翻攝自高知のニュースまとめ(に擬態したフレンズ,joe22113@twitter)

當時還年輕時的Govinda。(圖/翻攝自高知のニュースまとめ(に擬態したフレンズ,joe22113@twitter

翻案真相

事發後2個月,警方雖然依強盜殺人逮捕了Govinda,但這之中仍留下了許多不可解的疑點。這邊將介紹一下Govinda,以及疑點。

其實渡邊泰子被殺害時,緊鄰命案公寓附近公寓內,其實不只住了Govinda一人,包含他在內,還有其他4位一樣是不法滯留日本的尼泊爾人。

Govinda的工作地點,是在靠近海濱幕張車站附近的印度料理店。命案發生時,Govinda也像往常一樣,早上出勤直到閉店的10點之後,一直都在料理店內工作。

要說Govinda與渡邊泰子兩人唯一的接觸點,就是Govinda曾向渡邊泰子買過幾次春。渡邊泰子有習慣將客人的買春資料記載在筆記本的習慣,剛好命案發生不久前,最後一筆記錄剛好就是Govinda,也因此他才會成為被警方鎖定的目標。於是警方根據了一些間接證據認定Govinda殺害了渡邊泰子,而逮捕了Govinda。回顧事發當天Govinda的行動,警方稱他是兇手,主要是有以下三點。不過,這幾點在之後對內容進行審查後,卻發現了警方的搜查似乎過於草率。

1、事發當時的不在場證明

警方當初根據現場的目擊者證詞,認定Govinda與渡邊泰子在當晚11點半左右,一起進入案發公寓內。

但是事發當時,Govinda一直在位在千葉縣的印度料理店工作,而且是從早就開始了。因此就時間與空間來看,要在案發的時間點抵達現場,實在有些困難。假若10點半左右下班,從離工作地點最近的海濱幕張車站出發,搭到涉谷下車,這段時間就得花費1小時以上了,之後還得步行去案發地點,到那裡可能都要12點了,根本與目擊證人說的時間無法吻合。總而言之,Govinda應是具有不在場證明的。

2、公寓的鑰匙與租金

警方注意到,事發前Govinda正考慮租用命案公寓。因此警方認為,直到渡邊泰子被殺之前,Govinda都擁有房間的鑰匙。

但是實際上,渡邊泰子的遺體被發現的前幾日,管理人店長就曾因為命案房間的窗戶,以及門未上鎖而登門查看過。換言之,那段期間即使沒有鑰匙,任何人也能自由進出房間。而且案發前,其實Govinda早就託朋友將鑰匙返還了,並支付了房租。所以說,Govinda根本沒有金錢上的問題,自然不太可能會為了金錢而殺害被害者。

3、關於現場留下的遺留物

東電OL殺人事件中,警方最重視的關鍵性證物,就是遺留在命案房間內的遺留物(體液、體毛),而這些證物剛好與Govinda的DNA吻合。

但是,Govinda並非第一次與渡邊泰子在命案房間從事性交易,現場的遺留物雖與Govinda的DNA吻合,但真的就能以此判斷人就是Govinda殺的嗎?再者,如果Govinda真是兇手,那他將把遺體留在公寓裡長達10天,並且還持續住在緊鄰現場附近的大樓裡,這樣的行為不是很反常嗎?

雖然這些謎團未解,但Govinda最後還是因為這些證據而被判刑,並在監獄待了長達15年。直到2011年,律師提出再審的請求,要求再次進行DNA比對。但是後來重新調查,才發現從死者體內採集到的精液,以及現場殘留的體毛,與Govinda的DNA不吻合!於是2012年6月,決定重啟再審,最終判Govinda無罪並遣返尼泊爾(因為他本來就有因不法滯留於日本而被判刑過了),不過因為冤獄的關係,所以日本政府必須支付給Govinda,6800萬日幣的補償金。這起事件也被許多人認為是,日本判決史上嚴重的汙點。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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